•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途讲堂 刑法》于越编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途讲堂刑法》【作者】于越编著【页数】586【出版社】北京:开明出版社,2016.12【ISBN号】978-7-5131-2958-9【价格】65.00【分类】刑法-中国-资格考试-自学参考资料【参考文献】于越编著.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途讲堂刑法.北京:开明出版社,2016.12.图书封面:图书目录:《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途讲堂刑法》内容提要:全书分为刑法总论和刑法各论上下两篇。刑法总论包括刑法概述、犯罪构成、构成要件的符合性、违法排除事由、积极的责任要素、消极的责任要素、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刑罚论等。刑法各论包括概述、侵犯财产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力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等。《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途讲堂刑法》内容试读刑法总论刑法学知识体系总论刑法基本概念和刑法解释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概论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构成要件符合性(主体、行为、行为对象、结果、构成身份)违法排除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法令行为等)犯罪构成积极责任要素(故意、过失、目的、动机)消极责任要素(责任能力、法定年龄、期待可能性、违法性认识可能)犯罪预备未完成形态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论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形式(共犯形态)共犯人的分类及处罚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行为一罪:继续犯、想象竞合、法条竞合、结果加重犯罪数论数行为一罪:结合犯、集合犯、连续犯、吸收犯、牵连犯数罪:同种数罪、异种数罪刑罚体系:主刑、附加刑刑罚裁量:量刑情节、累犯、自首、坦白、立功、缓刑、数罪并罚刑罚论刑罚执行:减刑、假释刑罚消灭:时效、赦免3第一章刑法概论【考点指要】①罪刑法定原则的考查方式通常有两种,其一就该原则的基本内容命制考题,其二将该原则与社会典型案件相结合命制考题。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考查的频率低于罪刑法定原则,考生需注意该原则与刑罚个别化原则之间,不是对立、相互排斥的关系,而是相互融合、补充的关系。③刑法解释方法是考生必须掌握的内容,考试中常结合分则重点罪名中的关键词和构成要素来考查各种解释方法及运用。④注意刑法空间效力中的4种管辖权和刑法溯及力中的“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第一节基本概念一、刑法(一)基本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而犯罪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所以刑法的核心是规定罪与刑之间的关系。(二)刑法的渊源1.刑法典:即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我国刑法制定于1979年7月1日,修订于1997年3月14日。刑法典分为总则、分则两编。第一,总则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一般规定,总则不仅适用于刑法分则,而且适用于其他单行刑法;第二,分则是明确各个具体犯罪的成立要件及其法定刑。【提示】《刑法修正案》是对刑法典的修改,属于刑法典的内容,至今共有九个。2.单行刑法:国家在刑法典之外单独针对某一类犯罪或某一事项而规定的刑法规5因法途司考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途讲堂·刑法范(常以决定、规定等名称颁布)。【提示】目前有效的单行刑法只有一个,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3.附属刑法:附带规定在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犯罪和刑罚规范。【提示】附属刑法又叫行政刑法,我国目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附属刑法,因为目前所有的附属刑法只是重申了刑法典的内容,没有确立新的罪刑规范。(三)刑法的机能1.行为规制机能指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刑法对犯罪规定刑罚,向国民显示该行为是法律所禁止,要求国民不要实施类似行为,从而避免犯罪。例1《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规定为犯罪后,根据相关统计,公安机关查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数量大幅下降,这一变化便反映了刑法的规制机能。2.法益保护机能指刑法通过惩罚侵害法益的犯罪行为,来发挥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作用。3.人权保障机能指按照刑法的规定惩罚犯罪人,不能对未犯罪的人动用刑罚,也不能对犯罪人施以不恰当的刑罚,保障善良人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保障犯罪人不受突破刑法规定之外的处罚。例2大学生甲明知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小鸟”,捕猎数只通过网络出售,由于违反刑法,甲被法院定罪后判处10年有期徒刑,如果不对甲定罪判刑,则不能充分保护国家的野生动物资源法益,但仅因为捕猎几只“小鸟”就要承担如此严重的后果,甲的人权是否有被侵犯的嫌疑?可见法益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之间存在着矛盾关系。二、犯罪刑法第13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一)基本概念根据刑法第13条,犯罪是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二)基本特征1.本质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形式特征:依法应受刑罚惩罚性。3.原理解说:(1)首先,中国法律制裁违法行为有两个层次的处罚:第一是“治安处罚法”规定6···试读结束···...

    刑法的程序法 刑法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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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名称:《执行转破产司法实务及案例解析》【作者】褚红军主编【页数】383【出版社】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09【ISBN号】978-7-5109-2637-2【分类】破产法-研究-中国【参考文献】褚红军主编.执行转破产司法实务及案例解析.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09.图书封面:司法实务及案例解析》内容提要:本书关注的是执行转破产案件的司法实践,着眼点在于“执转破”案件如何实现“移得了”“立得上”以及“破得掉”的问题。本书由拥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审判执行一线法官撰写。全书共分五章,全部内容均来源于司法实践,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既有“执转破”制度实践“面”上的情况,也有“点”上的情况;既有理论阐释和规则解读,也有典型案例评析;既充分体现了江苏法院的首创精神,也吸收了其他省市法院的宝贵经验。力图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强化相关规则和经验的可操作性及可复制性,指导“执转破”司法实践。同时,也为法学理论界深入研究这一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执行转破产司法实务及案例解析》内容试读第一章执行转破产基本问题o第一章0执行转破产基本问题破产制度是建立健全的投资环境的根本,有助于促进商业和经济增长。⊙在现代商业社会,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正式运作的破产程序必不可少。®尤其是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市场更加需要稳定③,而破产制度恰恰能够提供解决这种问题的有效途径。①正因如此,破产法在我国又被称为经济宪法。⑤“破产”(akrutcy或者iolvecy)一词起源于早期意大利的“acarota”。该词的意思是“损坏的凳子”,但可能最初来源于盛行于热那亚共和国的习俗—打破货币兑换商的工作台或柜台以表明某人无力还债。但在古希①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2013年全球运营商环境报告:对中小企业实行更为明智的管制》,载世界银行网站,htt://chiee..doiguie.org/zh/reort/.gloal--reort//doig-uie--2013,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10月11日。2ShirleyS.Cho,CotiuigEcoomicReformithePeole'ReulicofChia:BakrutcyLegilatioLeadtheWay,19HASTINGSINT'LCOM.L.REv.739,1996,.741.3IteratioalMoetaryFud,PolicyChallegeFacigTraitioCoutrie,WORLDECON.0UTL00K,0ct.1995,.60.4RichardL.BohaoWilliamC.Jr.Plouffe,MogoliaBakruteyLawAComarativeAalyiwiththeAmericaBakrutcySytem,7TulaJ.Com.It'IL.1,1999,.2.⑤李曙光:《新破产法九大制度创新与突破》,载中国人大网,htt:www.c.gov,c/c/xiwe/rdlt/fzj/2006-09/06/cotet_352250.htm,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10月5日。执行转破产司法实务及案例解析腊,当时尚不存在破产之说,当某个人无法还清其所欠之债时,债务人及其妻子或者仆人将被迫成为债务奴役,直到其通过自己的劳动还清债务为止。据考证,世界上第一部破产法产生于英国。即在1542年,英国制定了破产法,明确规定那些欺诈债权人的债务人的财产由政府没收并予以出售,用以支付债务人所欠他人的债务。随后,西班牙也在十六世纪后半叶制定了几部破产法。美国联邦政府首部破产法制定于1841年,①后经多次修改并形成了极为复杂的破产法体系。®加拿大第一部联邦破产法制定于1869年,但仅适用于非自愿(债权人申请破产)商业破产,而自愿破产(债务人申请破产)则适用各省制定的分配和优惠法案。③在随后的100年左右时间中,西方各国陆续发展形成了较为成熟完善的破产法。不仅包括企业法人破产,还涉及消费者破产与个人破产制度。到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不少发展中国家以及前社会主义国家,也陆续制定了破产法。1990年,蒙古国制定了破产法,并于1997年11月制定了第二部综合性更强的破产法。®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适合本国国情的现代破产法律制度。破产法虽然在程序性规范之外还涉及许多实体法规范,但在总体上仍然属于债务清偿的民事程序性法律。因此,破产程序与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存在天然的联系。面对强制执行程序中客观存在的执行不能问题,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就提出了执行与MarjorieL.Girth,RethikigFaireiBakruteyProceedig,73Am.Bakr.L.J.449,1999,.450.②美国联邦的破产立法以及破产规则比较复杂。美国法典第28篇(司法及司法程序)确立并限制地区法院和破产法院的管辖权;美国法典第11篇(破产法)则确立了法院的实质性破产权利,有些甚至影响破产管辖。同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则根据美国法典§2075(破产规则)制定了民事诉讼破产规则,确立破产案件应当遵循的程序。参见PaulP.Daley,GeorgeW.Jr.Shuter,“BakrutcyCourtJuridictio”,3DePaulBu.Comm.L.J.383(2005),.383-384。而且,美国破产制度内容繁杂,包括六卷法律文本及注释,每卷法律文本大概700页。而且,还包括自己的一整套广泛的程序规则以及数百卷案件报告。参见RichardL.BohaoWilliamC.Jr.Plouffe,MogoliaBakrutcyLaw:AComarativeAalyiwiththeAmericaBakrutcySytem,7TulaJ.Com.It'IL.11999,.163JacoS.Ziegel,TheModerizatioofCaada'BakrutcyLawiaComarativeCotext,33Tex.It'1L.J.1,1998,.3.4RichardL.BohaoWilliamC.Jr.Plouffe,MogoliaBakrutcyLawAComarativeAalyiwiththeAmericaBakrutcySytem,7TulaJ.Com.It'IL.11999),.6.第一章执行转破产基本问题破产衔接的问题。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创设了执行移送破产审查制度,2017年,又制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实现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提供了司法政策依据。第一节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的设立宗旨及其意义一、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的内涵及适用条件根据《民诉法解释》第513条的规定,执行转破产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经有关当事人同意后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并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进行破产审查的制度。该司法解释第514条至第516条还规定了执行转破产的审查、处置、移转不能的处理等相关内容,正式确立了执行移送破产审查制度,实践中称为执行转破产制度,简称“执转破”。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指导意见》第2条进一步明确规定,适用执行转破产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二是被执行人具备破产原因,即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三是相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即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上述司法解释关于执行转破产的适用主体的规定,相比我国《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程序的适用主体范围较窄。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适用《企业破产法》的主要对象为企业法人,但该法第135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之后,应当完全适用企业破产法所确立的各项破产制度,因此,将执行转破产的适用对象限定在企业法人是否妥当,值得进一步研究。同时,《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指导意见》将执行移送破产审查的级别管辖,确定为以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并明确了执行转破产司法实务及案例解析执行法院的征询与决定程序,①需要移送的材料,®受移送法院的接收、审查与受理程序。®与当事人直接申请破产程序相比,执行移送破产审查的程序与材料相当烦琐与复杂,其出发点是为了防止执行法院轻率随意移送破产,但实质上是增加了执行移送破产的条件和难度。严苛的条件和程序设计,再加上涉及不同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不同法院之间、同一法院内部执行、立案、破产审判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协调,进一步加大了工作难度,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移不了”“立不上”“破不掉”的问题,客观上阻碍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的贯彻实施,与制度设计初衷背道而驰。二、设立执行转破产制度的理论基础及宗旨执行转破产制度是司法实践中的机制创新,目的是在执行制度与破产制度两种制度之间建立起有机衔接的桥梁和纽带,即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企业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时,促使执行不能的案件由执行程序转换为破产程序,通过破产来化解相关矛盾纠纷。①其直接功能有两方面:一是破解企业破产程序启动难,为破产案件来源打开另一扇门;二是助力破解“基本解决执行难”,让丧失清偿能力的被执行人企业通过破产程序退出市场,清除执行积案,防止此类案件大量长期沉积在执行程序中,浪费司法资源。执行转破产制度的内在逻辑或理论基础在于,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都是强制实现债权人权利的程序,二者有很大的同质性。同时,从对债务人企业财产的调查、控制和处置等实体操作层面来说,二者在功能上具有重合性。但二者的定位不同。执行程序定位于个别债权的清偿,是指通过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和人身的强制执行,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程序。执行程序是建立在债务人有足够清偿能力基础之上的,贯彻的是“先来者先得”的优先受偿原则,其最大的优点是债权实现的高效率。破产程序则以概括清偿为宗旨,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强制性地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进行变价和分配,以实现全部债权人债权利益的程序。其强调和贯彻平等受偿原则,具有社会本位的属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4~9条。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0~11条。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2~17条。④参见2016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杜万华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第一章执行转破产基本问题性,并且产生消灭债务人主体资格的法律效果。涉及企业法人的资不抵债案件,执行程序通过参与分配难以解决公平受偿问题。债务人的财产是其全体债权人全部债权的总担保,原则上,各个债权人均得以债务人的财产获得债权的清偿。①在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再强调对单一债权的优先清偿,对其他债权人而言是不公平的,也会破坏市场信用和交易秩序。这种情况下,法律的态度和立场应当由单一清偿转向对全体债权人权益的平等保护,执行程序转为破产程序即为必要。为了充分发挥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各自应有的法律制度功能,畅通二者功能互补的程序切换,《民诉法解释》设计了“倒逼”机制,以促进执行程序向破产程序的转换,即执行法院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企业法人达到了《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破产原因时,即“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就应该在征得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裁定中止执行案件,并将执行案件材料移送给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不同意移送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人员按照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清偿普通债权。这一程序转换制度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确立了执行转破产制度,以及执行程序向破产程序转换的方式。二是限制参与分配制度对企业法人的适用,以倒逼顺序在后的申请执行人申请被执行人破产,以实现执行程序向破产程序的转换。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1月20日印发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指导意见》,对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工作原则、条件与管辖、程序等问题,进一步加以明确。但由于这一制度设计上的缺陷,申请执行人、执行部门特别是执行法官、破产审判部门响应意愿都不高,实践效果并不理想。三、推进实施执行转破产制度的现实意义(一)推进实施执行转破产,是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要贯彻新①李永军、王欣新、邹海林:《破产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页。执行转破产司法实务及案例解析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施“执转破”制度,有利于增加破产案件来源渠道,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加大破产制度对“僵尸企业”的依法处置力度,通过法治方式将大量闲置土地、人才设备等生产要素从“僵尸企业”释放出来,实现市场资源的更有效配置。这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市场改革,解决经济结构性失衡问题至为重要。江苏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资源需求大,但人多地少矛盾突出,“僵尸企业”不出清,优质企业难入驻,积极开展“执转破”工作,对于江苏实现高质量发展尤其重要。(二)推进实施“执转破”,有利于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执行程序中,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实现全部债权时,债权人之间的权利利益发生冲突成为必然。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制度的弊端导致无法实现对所有债权人的公平清偿,也无法做到对债务人企业财产的清算,无法收回被债务人无偿转让的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的财产、恶意个别清偿的财产、隐匿转移的财产,不能真正全面保护债权人利益,也会对市场信用和市场秩序造成威胁和破坏。这种情况下,通过执行转破产,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打破执行程序中的清偿顺位,按比例对所有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还可以通过破产法规定的可撤销制度、无效制度和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等制度,依法收回债务人不当行为所损失的财产,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的最大化,提高债权清偿率,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同时,使原有的债权债务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归于消灭,社会关系得以修复,市场交易信用和秩序得到维护。(三)推进实施执行转破产,有利于挽救陷入困境的优质债务人企业对于主营业务良好且资质较好的企业,因市场行情、资金回笼、担保牵连、财务管理等因素出现资金周转困难,而成为被执行人的,法院一旦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特别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使之丧失融资能力,进而进一步导致财务恶化,无法起死回生。而通过执行转破产,对纯粹因为财务困难而非市场竞争本身而陷入困境的有营运价值的被执行人企业,进行破产重整、和解来进行综合施治,帮助其盘活资产、改善经营管理、调整财务结构,使其恢复生机,重新生产经营,既能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降低社会生产成本,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又能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大量社会矛盾发生和蔓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司法是企业合···试读结束···...

    2022-08-18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报告 执行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报告执行卷》【作者】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页数】394【出版社】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12【ISBN号】978-7-5109-2336-4【价格】80.00【分类】执行(法律)-司法制度-研究报告-中国【参考文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报告执行卷.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12.图书封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报告执行卷》内容提要:本卷包括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报告《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问题研究》、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报告《关于审执协调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和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课题组报告《关于全面规范执行监督问题的调研报告》,对了解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执行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报告执行卷》内容试读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问题研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课题编号ZGFYKT201413-01主持人卫彦明负责人王越飞成员徐茂明章文忠李彦明赵倩张贵军赵长山马胜泉梁平执笔人马胜泉(第三章和第四章)梁平(第一章、第二章和第五章)》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问题研究,5第一章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的理论分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执行体制改革的任务:“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2015年3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也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直接针对“执行难”问题,其根本目的和最终落脚点也在于从体制上解决制约执行的难题,从而最大程度地释放有助于执行的制度空间。《决定》明确提出该命题之前,尽管“执行难”问题确实存在,人们也认识到了困扰执行的体制性问题,但由于审执分离体制改革涉及“体制”这一根本问题,除了少数敢于立足现实进行体制改革试点的法院外,绝大多数法院更多地倾向于在现有体制下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方式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讲,《决定》要求“推动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既旗帜鲜明地表达了中央深化司法改革的决心和信心,也彰显了审执分离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其深度和广度远远超越了任何历史阶段。因此,审判权与执行权应否分离、如何分离以及分离到什么程度等,并非单凭一时脑热或“闭门造车”就能得出答案,而需以科学有力的理论论证作为基础,这正是《决定》并未明确审执如何分离的重要原因。概括地讲,审执分离的体制改革,应立足于审判权与执行权的权力属性、各自特点、历史演进以及域外经验,全面地认识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关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样态和域外可资借鉴的经验。国家权力的分配与重构应立足于权力的功能与属性,这是政治体制运6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报告·执行卷行的一般规律。如果权力属性同一,则应建立同一的权力运行模式,否则将会产生权力的人为割裂而影响到权力行使的价值;相反,如果权力属性相异,则应将之予以科学解析、各归各位,否则,混杂的权力架构不仅因相互掣肘而彼此削减,而且会影响到整体性的国家权力运行目标。审判权与执行权应否分离,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一问题,才能进一步回答如何分离,而解决这一根本性问题的理论基点则是正确认识两种权力的属性。一、审判权与执行权属性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审判权与执行权属于两种不同的权力,这已基本形成共识,但这两种“不同的权力”究竟有何本质区别,二者的界限是什么,如何在实践中恰当地把握这两种权力的区别,尚存在着不同的认识,这是推动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的理论难点和关键。所谓审判权是指法院依法审理及裁决刑事、民事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的权力,分为“审”和“判”两部分,本质上属于判断权。审判权的目的在于裁断是非曲直,该项权力的最终结果即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一些决定,对相关主体具有拘束力,但从权力运行与国家强制的关系而言,除了为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外,审判法官很少直接使用国家强制力一即便是当事人缺席,而且诉讼法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理程序。就此而言,在审判阶段,国家强制主要停留在观念层面,并不直接转化为对当事人或其他主体的直接、现实的强制。执行权是指运用国家强制力保障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认的民事权利最终实现的权力,其显著特点在于国家强制的直接性和现实性。由此可见,无论是审判权还是执行权,尽管同属于国家权力,均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但审判权行使中的国家强制,更多的是观念的、宏观的、抽象的,而执行权中的国家强制则是现实的、微观的、具体的。这就决定了两种权力的运行模式存在根本差别。无论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均遵循着“不告不理”的一般原则,即审判权的启动,必须由原告或公诉人主动提起,如果无此主体,即便案件确已发生,法院也无法将审判之手伸向案件;诉讼行为发生···试读结束···...

    2022-08-18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 《告密 美国司法黑洞》(美)亚历山德拉·纳塔波夫(Alexandra Natapoff)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告密美国司法黑洞》【作者】(美)亚历山德拉·纳塔波夫(AlexadraNataoff)著【页数】263【出版社】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10【ISBN号】978-7-208-16674-5【分类】刑事诉讼-司法制度-研究-美国【参考文献】(美)亚历山德拉·纳塔波夫(AlexadraNataoff)著.告密美国司法黑洞.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10.图书封面:司法黑洞》内容提要:本书是法律类、刑事司法类大众读物。本书以精彩的案例来讲述刑事司法中,告密行为导致的对无辜者的伤害,告密行为在不断地侵蚀美国司法的公正性。《告密美国司法黑洞》内容试读引言—三个告密者的故事92岁的老太太凯瑟琳·约翰斯顿死了,这意味着史密斯警官和朱尼尔警官惹了个大麻烦。三小时前,一切都还进展顺利。亚特兰大警方逮捕了费边·希茨,这已经是他在四个月内第三次被捕了,而这一次是因为当地一名从毒贩反正的线人向警方透露他们在尼尔街933号的窝点藏有一千克可卡因。然而希茨并非他们的在籍线人,所以警方不能利用他获得逮捕令,但史密斯和朱尼尔通过一位虚构的线人申请到了逮捕令。两名警官欺骗治安法官这个“可靠的秘密线人”在尼尔街933号购买了强效可卡因。当然,他们认为凭着骗来的搜查证破门而人以后就能获得重大战果,到时候这些捏造的事实显然就都不重要了。然而事情却并没有按照他们预想的那样发展。警方一进屋子就开枪射击,约翰斯顿老太太随即身中数弹而亡,然而希茨的情报并不准确,这里根本没有搜到可卡因。于是,史密斯和朱尼尔只得求助他们的一名普通线人亚历克斯·怀特。他们向怀特支付了130美元,买通他说自己曾在约翰斯顿老太太的家中购买过毒品,还佐证了他们伪造的搜查令申请来由。这当然不会使约翰斯顿老太太起死回生,但至少没有人会知道,他们居然会把所有赌注都押在一个坏线人的薄弱线索上,而且搜查令中的线人根本不存在。引言1虽然线人很少被曝光,但美国的刑事制度中到处都有它的身影。从申请逮捕令、监控到展开逮捕,警方经常依赖犯罪嫌疑人来获取线报并展1开调查。从公诉直至审判,检察官与被告人用辩诉交易来换取撤销或减少指控的从轻处罚。尤其在打击毒品犯罪的广阔战场上,暗中以宽大处理换取犯罪线报的做法无形地塑造了美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大体轮廓,将犯罪嫌疑人招募为所谓的线人已成为美国管控犯罪的一个核心特征这一秘密的执法工具已经渗透到了美国民众的意识中,随之而来的公开辩论也显露出高犯罪率的社区生活中一些最深刻的政治和文化的紧张状态。2006年,也就是亚特兰大警方杀害约翰斯顿老太太的同一年,一个名为特茨克鲁的著名街头艺术家在东哈莱姆区的一栋建筑上画了一幅涂鸦作品,描绘了一只脖子上套着绞索的卡通老鼠,上面写着“停止告密”。两年后,社区领导人一起将这幅涂鸦中支持“街道沉默守则”的反警信息抹掉了。阿尔·夏普顿牧师还告诫居民不要听信所谓“停止告密”的意见,要公开反对犯罪;而一位市政专员则称这幅壁画是“仇恨的象征”。当地的青少年对这幅壁画的意思抱有不同的看法。“这并不是因为告密不酷”,一个十四岁的女孩解释道,“而是人们担心自己会因此被杀”。于是,曾被史密森学会展出过作品的特茨克鲁起诉该市,称这幅壁画的立意是为了就警察与社区的关系问题“引发讨论”,抹除这一作品侵犯了他们为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论自由权。“告密”现象虽然具有政治、文化甚至个人层面的诸多特征,但它始于犯罪系统。犯罪线人是一种必要的不时之需,因为他们可以渗透进帮派、毒品寡头组织、集团公司、恐怖主义阴谋和其他逍遥法外的组织里,成为打击犯罪的有力武器。对低级别罪犯的宽大处理有时是获得高级别罪犯信息的唯一途径。从国际恐怖主义的挑战到黑帮控制的城市街道,线人2可谓是政府唯一有效的帮手。告密行为背后的动机很简单—犯罪嫌疑人提供其他人的牵连信息2告密:美国司法黑洞···试读结束···...

    2022-07-23

  • 关于推荐2022年入选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荐2022年人民法院执行相关财产处置司法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中平协办[2022]31号),请愿意申报的机构按要求填写附件(附件5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31685005@qq。com7月18日前,供审查后总结并上报中国评估协会。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2022年7月8日附件1.4.5.xl中评协办[2022]31号华资协会关于2022年推荐人民法院处置执行相关财产的司法评估机构名单的通知.df...

    2022-07-09 20222022年各省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标准 20222022年属什么生肖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民商事增补卷2018全四册pdf整合版|百度网盘下载

    编者注:一年多来综合收集人民法院民商事司法意见2018年新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整合:民商事补充集四卷整合版免费分享给大家。本书的编者解说部分,通常将问题和案例集中汇总,方便查阅。结合2017年的全套来补充。如有需要,可免费下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整合民商事增补2018年预览本集的特点《新版*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汇编》是一本权威的司法实践指导书,全面概括了人民法院的各种司法观点。这套丛书2017年出版后,提炼人民法院司法观点的新材料、新依据还在不断增加。为进一步增强本套书内容的时效性,方便读者学习和应用*人民法院司法新观点,作者团队自2018年起推出增刊,不断更新补充内容,并与新版本结合使用。为此,推出了《新版*融合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民商事补编(2018)》。本书与《新版·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整合》一脉相承,原作者团队仍对司法观点进行了细致提炼。为进一步增强本丛书的权威性、指导性和实用性,从本增册开始,原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法官杜万华,应邀担任主编,吴兆祥、陈贤杰等多名人民法院资深审判专家加入编委会,对稿件进行全面审阅。简介本书主要收录2017年3月31日至2018年5月31日人民法院发布的民商事领域司法意见。“集成”系列。《*人民法院司法观点》以补卷的形式不断更新,使购买《新版*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的读者不会过时;首先,邀请原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法官杜万华担任主编。权威、指导性、实用性。全书分四卷,258万字,共计1141条司法意见,其中民事部分司法意见316条,商事部分司法意见730条,民事诉讼部分司法意见95条。其中,部分补充观点应与2017年出版的新编民事卷、商卷、民事诉讼卷中的司法观点一起参考应用。为方便读者阅读和使用,作者明确指出他们。附件:涉及内容的主要新司法文书《*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实[2017]12号,2017年6月24日)《*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法实[2017]16号,2017年8月25日)《*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实[2017]2017年12月13日)《*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送核实的有关规定》(法时[2017]2017年12月26日第21号)《*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复核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时[2017]22号,2017年12月26日)《*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实[2017]23号,2017年12月29日)《*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实[2018]2号,2018年1月16日)《*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实[2018]3号,2018年2月22日)《*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实[2018]4号,2018年2月22日)《*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仲裁裁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实[2018]5号,2018年2月22日)《*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实〔2018〕第2018年7月18日12日)《人民法院等关于建立家庭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法(2017)18号,2017年7月19日)《*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发发[2017]23号,2017年8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联动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2017年11月8日)《*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发[2018]1号,2017年12月29日)《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8]53号,2018年3月4日)目录卷摘要第一卷000第1部分001民事000第一章003民商事审判概论000第二章025诉讼时效000第三章057物权法概论000第四章119合同法通则000第五章227销售合同000第六章237私人贷款合同000第七章283房屋买卖合同000第八章329房屋租赁合同000第九章363建设工程合同000第十章505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000第十一章519项其他声明第二卷000第十二章531侵权责任000第十三章631婚姻家庭000第十四章681劳资纠纷000第十五章715环境资源000第十六章875民事和刑事(线)交叉案件000第二部分889商务000第一章891公司诉讼第三卷000第二章1187与其他商业主体相关的诉讼000第三章1235企业重组纠纷000第四章1261企业破产000第五章1325一般商业合同纠纷000第六章1421储蓄存款与银行卡纠纷000第七章1439次账单纠纷000第八章1479保险合同纠纷000第九章1505证券、期货、委托理财、信托纠纷000第十章1543保修纠纷第4卷000第十一章1803涉外商事、海事、海事000第十二章1921年域外仲裁裁决以及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000第三部分1933年民事诉讼000第一章1935年的管辖权000第二章1949年诉讼的参与者000第三章1971年的证据000第四章1995年交付000第五章1999年调解000第六章2005年诉讼费用000第七章2009年一审普通程序000第八章2035简单程序000第九章2039执行异议行动000第十章2045二审程序000第十一章2051特殊程序000第十二章2055审判监督程序000第十三章2071公示程序000第十四章2075执行计划000第十五章2137仲裁在线免费试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概要》是一本权威的司法实践指导书,全面概括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各种司法观点。2009年以来,已出版三期司法观点综合丛书,我任主编,王松、于红雷、陈玉坤、苗磊、黄向清、何凡等同志任主编:2009年第一版、2014年第二版、2017年新版。旧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整合》每隔几年全面修订一次,不断迭代新的更好的版本,努力提高本套书的​​权威性、及时性、实用性和系统性。重要的生活方式。从目前来看,这种方法还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因为在新版本推出后,再修改之前,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意见的新材料、新依据还在不断增加。,而且书的内容还在不断增加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滞后变得明显。为进一步增强本书内容的时效性,方便读者学习和应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新观点,在2017年8月新版6卷、24卷出版后,作者团队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并决定从2018年开始,在新版第二版出版前,逐年推出增刊,不断更新补充内容,并与新版结合使用。因此,今年新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整合:民商事卷》出版发行。补(2018)》(以下简称《民商事补(2018)》)。一个《民商事增补(2018)》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新版民商事民事诉讼三卷补充内容的合集。2018年5月3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等司法文书、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作等新材料,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出新观点。具体而言,在此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矿业权、医疗损害责任、夫妻债务、公司法、执行和解、执行保证、仲裁执行等领域的重要民商事司法解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重要司法政策,也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以及大量的判决书。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对新公布的法律、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适用,着有专着和文章。本书的增补内容是基于上述新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批复、审判业务意见、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裁判文书等。、民商事审判实践中的疑点、热点、前沿问题,供法官、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参考和应用。另外,本书的司法观点也存在使用2017年3月31日之前的旧材料的案例。主要原因是:一是一些新观点没有新的支撑材料,以之前的材料为依据。为便于读者理解而加以补充;二是由于新编的民事卷、商卷、民事诉讼卷中还有少量资料未收录,故本次予以补充。需要说明的是,今年之所以只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汇编》新版民、商、民事诉讼卷的增补,是因为新增了犯罪量和知识产权量的内容都比较高。但由于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行政和国家赔偿案卷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和整理。,目前不宜采取补充形式。第二《民商事补编》(2018)分四卷,共1141条司法意见,其中民事部分司法意见316条,商事部分司法意见730条,民事部分司法意见95条。民事诉讼部分。其中,部分补充观点应结合2017年出版的新编民事卷、商卷、民事诉讼卷中的司法观点参考应用。为方便读者阅读和使用,我们将明确指出他们。本书各司法观点栏目设置与新版保持一致,具体为:关键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参考案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作,编者注。本书各栏目内容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司法》杂志、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国审判指导丛书》、《法律与司法解释理解》《申请丛书》,最高人民法院各庭、局、办所撰写的司法实务著作等公开出版物,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公开发布的信息。与新版出版的卷相一致,我们在本书的编辑过程中对原文作了必要的修整,但引用部分所用法律的全称和序号保留为它们没有任何变化;原文中引用的法律文本经过修改的,除特别注明外,一般不予注明。三个为进一步提升司法观点整合丛书的权威性,从民商事卷补编(2018年)开始,特邀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任主编、总编辑委员会主任,全面指导本书的编写工作;在原作者团队的基础上,成立了专门的编委,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的陈贤杰、吴兆祥、钱晓红等资深司法专家加入,专家对论文内容进行审阅书。向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和专家法官对指导审查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敬意!仍邀请王松、于红雷、陈玉坤、苗磊分别主持民政、商事、民事诉讼的编纂工作。这些同志不仅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而且长期致力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意见的研究和整理工作。我们向他们在本书写作过程中的积极贡献表示敬意!书中引用了部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合作著作和个人专着。其深入细致的阐述,有助于读者更清楚地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意见的深刻含义,便于读者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正确应用。对于这些作者,我们由衷地感谢您!说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纪要》,还有一个我要感谢的人——我的前同事、人民法院出版社实践部主任郭继良先生。从书籍创作到市场调研、选题报告,再到编辑等编辑环节,他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我要对郭继良先生表示感谢!四个正如我在《新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的编辑出版说明中所强调的,由于我们所掌握的资料和编纂水平有限,我们无法了解最高人民法院的内容。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精神内涵。对司法意见的理解和细化不一定准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意见,仅供司法实践参考和适用。因此,与法律、司法解释不一致,或者法律、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适用司法解释的规定。本书的编辑内容和风格还有待改进,欢迎广大读者多提宝贵意见。...

    2022-05-06 民商事司法解释的溯及力 民商事司法解释包含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知识产权卷(卷一卷二合集)pdf免费办|百度网盘下载

    编者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综合知识产权卷人民法院出版社现出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摘要》第三版。第三版是在旧版的基础上进行大规模更新,剔除无效和过时的内容,增加了2014年以来的新内容,改进了栏目设置。欢迎下载学习简介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引导,统一法官标准,规范司法行为,人民法院出版社认真总结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指导工作的成果和经验,现推出第三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摘要》。第三版是在旧版的基础上进行大规模更新,剔除无效和过时的内容,增加了2014年以来的新内容,改进了栏目设置。编辑推荐我们编写本系列丛书的最大出发点是解决司法从业人员在实际办案中遇到困难、疑点、热点、前沿问题时寻找确定司法依据的需求。因历史发展、释放载体等原因,载于*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司法业务文书、指导性案例、领导讲话、会议纪要、案件答复、裁判文书等资料和依据中的大量司法观点,比较分散,不集中整理,查阅不便,新旧文件内容的发展变化,不同文件描述的不一致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从业人员的正确认识和统一适用法律。为此,我们组织既有审判实践经验又注重法学理论研究的作者,运用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指导性案例、批复、通知、裁判文书和《人民法院公报》发布的由*人民法院审理。"以发表的案例等为材料和依据,对散布在各类司法文书中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借鉴意义的内容进行收集、分类、总结,从最具有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的内容中提炼出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人民法院法官著作选编,司法观点的解释;编者对一些重要问题的解释,编入本套《人民法院司法观点理解》(新版)。本系列丛书出版前,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颁布。虽然相关司法解释尚未出台,但我们组织编辑梳理了民商卷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与以往司法观点有关联或冲突的内容,以编者注的形式提示相关内容部分预览中国法制出版社与人民法院出版社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摘要》有什么区别?1、出版社差异2009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第一版,先是民商事卷(1-3),2010年出版行政和国家赔偿卷4、刑事卷(5-6),2011年出版民商卷(7-8);第二版于2014年7月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共6卷13卷,分别为:民三卷、商卷3、刑三卷,行政与国家赔偿卷2、知识产权卷1、民事诉讼卷一;第三版于2017年8月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第一版是民事卷,然后是2017年民事诉讼卷,2017年12月商事卷、刑事卷、行政卷、2018年6月知识产权卷、2018年7月行政与国家赔偿卷;新版于2017年8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分6卷、24卷;新编的民商事卷增补(2018)于2018年9月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编辑团队方面,第1、二版由刘德全主编,第三版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7年8月新版出版时,刘德权任主编,2018年9月《民商事补编(2018)》出版时,杜万华任主编,刘德全任副主编。为进一步提升《司法观点汇编》系列的权威性,从《民商事增补(2018)》开始,特邀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杜万华担任主编和编委会主任全面指导本书的编写工作。——民商事增补(2018)编辑出版说明从内容总量来看,第三版比新版执行量多;观点整合·民事诉讼法卷"(第二版)在此基础上编辑成书。文体借鉴了《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的书写结构。——第三版编辑出版说明2、具体内容上,新版比第三版更加完善。初版4卷8卷3821个司法视角,至第二版6卷13卷司法观点5514条,新版6卷24卷司法观点8007条,新版民商事增补4卷1141条司法观点(2018年)。——新版及增补民商卷(2018)编辑出版须知2、在编辑团队和时效方面倾向于新版本。3、北京新​​橙科技有限公司(爱法院)其他法律智能操作系统——Alha(阿尔法)平台,已将新版内容(含增补)全文收录,方便法律工作者查阅咨询、研究和推荐。...

    2022-05-06 民法典出版社 民事诉讼法人大出版社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刑事卷(五卷)合集完整版|百度网盘下载

    编者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综合刑事卷(五卷)合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总结》第三版(刑卷)重点关注和反映了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等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重大修改。刑事诉讼法解释。我带来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综合刑事卷宗司法意见合集,有兴趣的欢迎下载书籍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总结》第三版(刑卷)重点关注和体现了刑法修正案(九)、刑事诉讼法等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重大修改。诉讼法解释。一系列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总则、分则、刑事诉讼法的最新内容,结合近年来颁布和修订的最新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特殊刑事法律规范,大大更新,更新率高达60%。图书特色2008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很多的宝贵经验。为帮助各级法院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和运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各项司法成果。材料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摘要》第一版八卷(2008年)出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摘要》第二版六卷(2014年)出版)。是在中国具有巨大影响的法律实践标杆书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一直高度重视本书的修订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出版社“做好《司法观点整合》(修订版)的编辑出版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引导,统一法官标准,规范司法行为,人民法院出版社认真总结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指导工作的成果和经验,现推出第三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摘要》。第三版是在旧版的基础上进行大规模更新,剔除无效和过时的内容,增加了2014年以来的新内容,改进了栏目设置。相关内容部分预览中国法制出版社与人民法院出版社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摘要》有什么区别?1、出版社差异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出版,先是民商事卷(1-3),2010年又是行政和国家赔偿卷4,刑事卷(5-6))、2011年民商事续卷(7-8);第二版于2014年7月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共6卷13卷,分别为:民事卷3卷、商卷3卷、刑事卷3卷、行政和国家卷2卷补偿卷,2卷知识卷。产权卷1卷,民事诉讼卷1卷;第三版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2017年8月出版,先是民事卷,2017年9月出版民事诉讼卷、商事卷、刑事卷,2017年12月出版执行卷,知识产权卷出版在2018年6月卷、2018年7月出版的行政和国家赔偿卷中;新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17年8月出版,共6册24册;2018年9月,新版民商事卷增刊(2018)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第1、二版编辑组由刘德权主编。第三版由人民法院出版社编辑;新版将于2017年8月出版时由刘德全主编,2018年9月出版时由杜万华担任主编。副主编。为进一步提升《司法观点汇编》系列的权威性,从《民商事增补(2018)》开始,特邀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杜万华担任主编和编委会主任全面指导本书的编写工作。——民商事增补(2018)编辑出版说明从内容总量来看,第三版比新版执行量多;观点整合·民事诉讼法卷"(第二版)在此基础上编辑成书。文体借鉴了《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的书写结构。——第三版编辑出版说明2、具体内容上,新版比第三版更加完善。初版4卷8卷3821个司法视角,至第二版6卷13卷司法观点5514条,新版6卷24卷司法观点8007条,新版民商事增补4卷1141条司法观点(2018年)。——新版及增补民商卷(2018)编辑出版须知二、在编辑团队和时效性方面倾向于新版。3、北京新​​橙科技有限公司(爱法院)其他法律智能操作系统——Alha(阿尔法)平台,已将新版内容(含增补)全文收录,方便法律工作者查阅咨询、研究和推荐。...

    2022-05-06 民事 刑事 商事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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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评论:被美国《时代》杂志评选为百强英文小说之一;它是一个秘密搜索、烧脑侦探和后现代神秘宗教的合集。托马斯·品钦,1937年5月8日出生。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着有《V.》、《第49批拍卖》、《万有引力之虹》、《葡萄园》、《梅森和狄克逊》》、《时间的叛逆》、《与生俱来的邪恶》、《边缘时代》、短篇小说集《慢慢学习》。1974年,他以《万有引力之虹》获得国家图书奖。第一部长篇小说他创作也是最容易阅读的,充分体现了他独特的创作风格。1967年,他获得了美国艺术与文学学院颁发的罗森塔尔基金会奖,被时代杂志评选为100部最佳英文小说之一。美国。简介故事发生在1964年的夏天,女主人公奥狄芭是一位典型的20世纪美国家庭主妇,她从一场冰冷的晚宴回到家中,却发现自己被已故的情人提名为他的遗嘱执行人,加州房地产大亨皮尔斯。于是奥狄帕离开洛杉矶前往皮尔斯的“大本营”——圣纳西索进行遗产调查,调查过程中的诸多发现无一例外地指向了一个古老而神秘的地下邮政系统——特里斯特罗。于是,奥狄帕发起了一系列针对该组织的调查。然而,她的追踪并没有产生任何明确的结果。她似乎一直在接近真相,但答案是合理的。奥狄帕被无数的线索弄糊涂了,她永远无法确定是否真的有“特里斯特罗”,或者她只是皮尔斯设下的骗局的受害者,或者这完全是她自己的疯狂幻觉。一套将作为“Lot49”拍卖的邮票似乎是解开特里斯特罗之谜的关键,然而……小说通过迷宫般的叙事,借用熵增和不确定性理论,描绘了美国怪诞的社会全景,表达了人类在无序、空虚、不确定的现代社会中的尴尬处境。,展示了鬼才品钦的古怪视角和他对混合、戏仿等艺术手法的娴熟运用。关于作者托马斯·品钦,1937年5月8日出生。美国后现代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着有《V.》、《第49批拍卖》、《万有引力之虹》、《葡萄园》、《梅森和狄克逊》》、《时间的叛逆》、《与生俱来的邪恶》、《边缘时代》、短篇小说集《慢慢学习》。1974年,因《万有引力之虹》获国家图书奖。拍卖第49批df预览媒体评论“Lot49”发生在这个悲惨而热闹的宇宙中,偏执的闹剧和令人心碎的形而上学独白,让人一眼就能认出它是品钦的王国。这也是侦探小说吗?是的,只要你不要忘记它正在探测隐藏在万物一体中的秘密。——“时间”荒谬、双关语和讽刺的爆发。——《纽约时报》散文大师的笔迹……品钦错综复杂的符号学类似于乔伊斯的《尤利西斯》。——《芝加哥论坛报》品钦的口语文字如此随意,如此美国化,以至于你忘记了它是虚构的。——《新闻周刊》亮点第四章虽然她再次见到MikeFaroia,并且确实在一定距离内追踪了《信使的悲剧》的文本,但将这些后续发现与今天似乎呈指数增长的人群所带来的其他发现进行了比较。似乎更令人不安,似乎她收集的越多,就越靠近她,直到她看到的、闻到的、梦想的和想到的一切都融入了Tretero。首先,她更仔细地阅读了遗嘱。如果在她死后放弃一个组织确实是皮尔斯的尝试,那么,给曾经坚持的东西赋予生命,尝试扮演德里布莱特的角色,成为天文馆中心的黑暗机器,让她在她周围的高耸的塔楼中留下了遗产。投射出闪耀在天空中的星星的意义是她职责的一部分,不是吗?要不是她的前路如此艰难——她对法律、投资、房地产,甚至死者本人都一无所知。认证法庭对Z41履行职责的保证可能是他们以美元计价的对她将遇到的困难程度的评估。在她从示波器栏马桶墙上复制到记事本的符号下方,她写道:我应该投影一个世界吗?如果不投射,至少有几支箭应该在天空的星星之间滑动和闪烁,勾勒出你的龙、鲸和南十字。任何事情都会有所帮助。正是这种情绪驱使她一天一大早起床去参加EayDye的股东大会。她无法在会议上有所作为,但她觉得这可以从她的懒惰中解脱出来。他们给了她一张圆形的白色访客证,她把车停在一个巨大的停车场,旁边是一百码粉红色的移动房屋。这是YoyoDye的自助餐厅,她在那里开会。两个小时,奥狄帕坐在长凳上,夹在两个长得像双胞胎的老人中间,他们的手交替落在她的腿上(好像他们的主人睡着了,这些痣和老年斑的手开始在梦境中游荡)。在他们周围,黑人将土豆泥、菠菜、虾、西葫芦和炖菜带到长而闪亮的蒸汽加热器中,准备喂食中午到达的成群结队的Eay-Dye员工。常规议程持续了一个小时。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股东、代理人和公司官员举行了一场悠闲的用餐节。他们用康奈尔校歌的旋律高唱:洛杉矶高速公路上的赞美诗,在熙熙攘攘的交通之上,矗立着著名的银河电子公司Yoyo的一家分公司。我们向您宣示我们永恒的忠诚,粉红色的建筑闪闪发光,棕榈树高大挺拔。还在公司总裁Clayto"Bloody"Chiklitz先生的亲自领导下,用“OlaLee”[751]的曲调演唱:合唱[Z61GuidedSlugReetryBedix,IveyVillage建造了它们,Dougla,NorthAmerica和GayDoor各造。发射台上的马丁,潜艇上的洛克希德:我们不能用小飞机做研发。康维尔将卫星送入轨道;波音公司制造民兵导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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